“强村贷-供销农耕贷”解决农村土地托管融资难题,创新农村土地托管经营和融资贷款受托支付“双托管”模式,稳定农村土地耕种,主要服务从事粮食等大田作物种植的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贷款仅限用于农村土地托管经营支出。
准入条件
1.须以大田作物种植为主业;长沙开福私借
2.须由省供销系统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托管服务,并签署托管服务协议;
3.托管服务的农村土地须投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地区须投保农业大灾保险)或农业种植商业保险;
4.法人客户须持有有效的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农业农村部门颁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在山东省境内(不含青岛)注册;
5.个人客户须持有有效的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在山东省境内(不含青岛)注册,年龄在 18 周岁(含)以上,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 65 年(含),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
6.土地托管服务贷款支用须采取受托支付的方式;
7.借款人及其配偶(个人客户)、法定代表人、最大投资人、控股关联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涉诉未执行终结案件、无失信或被执行未履行信息,贷款五级分类无“正常”之外的状态,对外担保贷款五级分类无“正常和关注”之外的状态且关注状态担保贷款对还款能力无明显影响,最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连续90天以上或累计6次以上较大金额的逾期记录。
贷款额度及期限
1.单户额度不超过实际托管费(参考托管服务协议),扣减同类贷款金额,参考对外担保贷款综合确定,单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山东农担公司在保客户申请担保的,应扣减在保额度);
2.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单笔支用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